-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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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地、市)农牧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青人社厅函〔2015〕218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农牧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决定举办第二轮第十二期知识更新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2日—8日,8月2日全天报到。
2、地点:青海农牧科技培训基地(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西大街13号,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二、培训对象
全省农牧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共3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内容:党和国家有关农牧业经济的方针、政策、现代农牧业技术知识,世界农牧业先进科技,在我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
2、培训方式:培训将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训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360元/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具体要求
1、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工作调整,从2015年起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部分由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担,培训统一采用网络在线培训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经测评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出具学习证明方可参加专业科目培训集中面授。
2、开展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加快人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各州(地、市)农牧(农业、畜牧)局要加强领导,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和汇总,并提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
3、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作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认定、技术职务聘任、晋升、考核及承担科研项目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地区、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拟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4、参加专业科目培训人员按时到学院成人教育处报到,报名时带3张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蓝底)和已有的继续教育证书。
5、培训实行签到制、无故只报名不参加培训、旷课达4个课时以上或请假8课时以上者,不予核发培训证书。
六、联系方式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
李海山:13997019167
e-mail:qmzylhs@163.com
附表:
1、青海省农牧行业知识更新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15年“青海省农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工程登记表。
附表一
2015年青海省农牧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名额分配表
地区 | 培训名额 | 备注 |
西宁市 | 50 | |
海东地区 | 45 | |
海西州 | 45 | |
海南州 | 35 | |
海北州 | 35 | |
黄南州 | 30 | |
果洛州 | 30 | |
玉树州 | 30 | |
合计 | 300 |
附件二
2015年“青海省农牧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程”登记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现从事 专业
| 工作单位 | 现任专业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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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修改时间:2015-7-14 上午 11: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