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训室检查的通知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青教高[2016]35号)文件精神,请各系部按文件要求对所属实训室、实训基地进行认真检查,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教务处:
1.系部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制定系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建立系部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