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6-12-28
- 点击:2304
- 来源:[db:来源]
我院2016年度科研项目统计工作说明
一、统计人员
各个科研项目的第一作者(或主持人、负责人,或独立完成人)必须是我院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不包括临聘教师)。在职在编的时间以2016年12月31日为准。
二、统计范围
在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完成、出版、发表、论证或取得认定证书的科研项目。时间以具体的材料为准。
三、统计条件
(1)课题。由我院教师独著或任第一作者,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结题证书。
(2)论文。由我院教师独著或任第一作者,并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包括在国外发表者。
(3)教材。由我院教师任主编或副主编,并正式出版。
(4)课程。由我院教师独著或任第一作者,并有课程主管部门认定或论证的书面材料。
(5)其他有代表性的科研、专利等成果。
四、统计原则
不重复不遗漏。
五、统计程序
1、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统计。请五系一部负责同志及时组织本部门全体专、兼职教师传达本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科研项目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作好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3、于2017年2月2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各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364927411@qq.com 和qmzyhws@163.com
相应的纸质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后,于2017年3月2日前,报院职业教育研究和合作交流中心。
4、相关表格中的倾斜体字为范例,请于正式填写前删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