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行动预案
日期:2016-06-15 16:34: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871

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行动预案

为维护学院的安全和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社会突发事件和学院可能出现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预防和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杨予海

副组长:昝春明  杨广泉   叶 超   董永森  努果

成  员:张海生  贾玉刚  李承林   李建斌  曹振民  冯秉福  岳炳辉

任 治   寇连山  张东杰  李志胜   邸平胜  李华威  索南措  张正伟

宋占林   丁文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张海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根据事故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序,决定是否启用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程序;根据事态发展情况,依据上级指示精神及时下达指令,提出处置事端的方案,指挥相关组织及成员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二)领导小组下设相关组织

    1、信息联络组

       组长:曹振民

       成员:王新权   马黎明  陈佳鹏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协调,负责联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等,并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

    2、现场指挥组

       组长:努果

       成员:张海生  贾玉刚  李华威   索南措  张正伟  宋占林   丁文刚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事态发展、处置情况,积极开展现场劝阻、疏导、制止和维护秩序工作,有力打击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尽快平息事态。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志胜

       成员:多  巴   李鹏阳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医务室人员,配合地方相关医院、水电、通信、卫生等单位,为平息事态提供物质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理。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妥善处置,控制事态,努力将事态“化解于基层,消除于萌芽,拦截于校内”;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2、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3、工作日常化原则。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个部门发现事端,就由哪个部门为主处置,全院各部门相互支持,共同配合。

    5、损益合理原则。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群体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事故(事件)生成的危害性质、程序、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坚持疏导、防止激化,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事件)对学院正常秩序的影响。

    6、责权一致原则。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果断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和不服从指挥部指令的失职人员、渎职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学院成立“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到有领导指挥,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有具体措施和应急保障,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

2、组长负责全院师生的安全指导和检查工作,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向组长及时汇报工作。

3、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群防群控、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防控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院报、广播、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

4、凡是学院教职员工必须做到:“谁碰到谁处置,谁发现谁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善离事件现场”,对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

5、学生当中发生突发事件,各成员必须做到召之即来,不能推三诿四,寻找借口理由。

6、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必须及时赶到出事现场并采取有力措施参与突发事件的分析了解,果断处置。

7、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事件发生之时起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视情节轻重,果断处置现场事态,并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情况。

8、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出事地点,不得延误战机,并视情节轻重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请求支援。

9、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适用范围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发生1人以上死亡和2人以上重伤的重大教学或生产安全事故。

     3、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群体性闹事、斗殴事件等。

4、未经批准或虽批准但超出许可范围的各种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5、发生师生30人以上食物、气体等中毒事件;发生师生15人以上传染性疾病和20人以上群发性疾病。

     6、其它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五、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实施步骤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生处和保卫处。   

2、学生处和保卫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务室或县医院;并应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
  3、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
、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生处和班主任。

2、学生处和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学生处和班主任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生处和保卫处或拨打110。

 2、学生处和保卫处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务室或县医院诊治;同时学生处和保卫处在获悉情况后2小时之内报告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

3、发生学生伤亡时,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 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四)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保卫处报案。

2、学院保卫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及时向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汇报。

3、学院保卫处和学院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五)外来突发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处理

1.及时上报。一旦掌握恐怖事件征兆或发生恐怖事件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110报警,并由学院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恐怖领导小组汇报相关情况。学院反恐怖小组积极作好反恐部署,根据上级指示应急处置反恐事件。 

2.学院在遭受恐怖袭击的初期阶段,如因各种原因使得相关信息无法及时上报并未取得上级指示,可依据首先确保人身安全,其次确保校园安全,再次确保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运行的原则进行自主处理,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 

3、快速赶赴事发现场,主管领导即担负现场指挥。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发现追捕、滞留事件的嫌疑人,控制现场态势。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处室应积极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保证师生员工情绪稳定,并积极作好上报工作,适时修改完善工作预案。

(六)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学生处和保卫处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务室或县医院诊治。

2、学院学生处和保卫处应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七)学院出现学生罢课、罢餐、串联、集会、上街示威、游行和集体上访突发事件的处理

1、学生处和保卫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果断处置,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及时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违法行为。

2、保卫处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学生中如有串联、集会、上街示威、游行和集体上访等活动,事先报请公安机关批准。

3、要进一步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职工)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如发生重大的罢课、罢餐、串联、集会、上街示威、游行和集体上访事件,立即与当地公安、武警取得联系、得到支援。(联系方法见附页:通信联络表)。

(八)学院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学院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自救,并向学院保卫处报告。

2发现明火并引起燃烧时,周围人员应利用配备的消防器材尽快控制火势,并将其扑灭

3发现明火燃烧,周围人员利用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够控制火势,火势漫延速度快,形成火场,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火警

4、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时,第一时间内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如有人员伤亡,同时呼叫120急救,并将情况报告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发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事件报告单位。

5、抢险应急小组或其他教师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6、学院应急抢险小组全部成员到位,组织疏散师生,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

7、应急抢险小组在消防员到达之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组织第一轮灭火,消防人员到达后,在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学校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进行调查,划定责任。

(九)学院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1、发现师生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进食过某种同样食物后,短时间内多数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乏力、发热、抽搐等相似症状)时,学院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或直接送医院诊治。

2、及时向县卫生部门、防疫中心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学校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

3保卫处保护好中毒现场,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原料、工具、设备、食品样品封存,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因食用校外食物所致,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同时保留病人的呕吐物、腹泻物。

4、应急小组要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身体状况。

5、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第一监护人,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十)学院发生传染病的处理

1、凡我院师生如出现流脑、风疹等各类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院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3、学院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六、工作要求

根据学院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根据周末学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分析和预测突出事件的隐患,及早采取措施确保学院及学生的安全。

1全体管理成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生活着想的思想和“以校为荣,以苦为荣”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院学生管理秩序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马虎从事,不麻痹大意,警觉一切微小事情,特别是每个班主任切实要掌握了解每个学生思想动态,哪些学生是属于屡教不改的,做到数字清、情况明。

2、坚持每周末值班老师按时到岗,进行巡查,监守岗位,尽职尽责必须做到:

(1) 值班老师昼夜不能离开值班室,维护正常的学生管理秩序,保证电话畅通。如发现学生喝酒闹事或可疑隐患,要及时查明情况,适时采取措施,并向学院领导报告。

(2)学生宿舍楼严格控制进出闲杂人员,与学生无关人员只限于值班室,严禁进入学生宿舍。

(3)坚持一日两查制度,班主任及学生处管理人员要在每晚22时前和每天早出操时检查学生是否每晚在校留宿各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人数和是否在校外留宿等现象。

七、加强领导

院、处室各级领导要经常过问学院及学生周末管理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多检查、多指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1、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专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自我防范能力,未经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或义务劳动,为有效防范突发事件,每年三月定为学院“安全稳定宣传月”,集中进行科学有效的宣传教育,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设安全教育专题讲座。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专项投入,改善学院食品卫生、学生住宿等条件。要针对学生食堂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做好工作。听取学生的意见,增强学生食堂价格管理的透明度,想方设法保证合理的饭菜价格和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学生食堂物价和饭菜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在举行重大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礼堂的基本条件和承受能力,考虑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条件;在新建校舍等公共场所及时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等设施。加强学院后勤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生生活后勤保障工作中新的矛盾和问题。

2、严格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院属各单位负责,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处置措施。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在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内报告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核实后2小时内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和院内各单位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

3、加强学院安全保卫、卫生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管理。要保证应急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有关医务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要积极做好对师生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教师、职工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防控和处置任务。

4、加强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学院组织的专项检查或抽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学年至少检查4次。院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熟悉安全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师生对安全、伙食、卫生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检查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卫生等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学院组织的专项检查结果要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与奖惩中。

5、严明组织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领导要高度负责地重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强化工作落实。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予以及时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此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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